學費:48000
學制:3年
上課方式:周末班
福建師范大學經濟學院在職研究生,學制3年,學費4.8萬,實施周末學習形式,大專五年及以上工作經驗,本科三年及以上工作經驗可就讀。
一、招生計劃
我校擬招收3200名碩士研究生(含推免生),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下達(分別見全日制、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招生目錄中的擬招生人數為計劃招生數,學術學位、專業學位及相應的專業(領域)實際招生數將在國家下達招生計劃后綜合各專業生源、學科實際和推免生接收情況確定。
二、報考條件
(一)報考參加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二)報名參加公共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報考條件(一)中第1、2、3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后,達到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僅限報考工商管理碩士和公共管理碩士);或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三、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手續;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手續。考生報名時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遵守相關約定及要求。
(一)網上報名要求:
1.網上報名時間為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應屆本科畢業生網上預報名時間為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推免生分別按照遴選單位和接收單位要求參加網上報名和復試。
2.考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我校研究生院網站和“研招網”上我校的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3.注意事項:
(1)考生報名時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招生單位的調劑辦法、計劃余額信息,并按相關規定自主多次平行填報多個調劑志愿。
(2)考生(含推免生)應準確填寫個人信息,務必認真校對姓名、身份證號碼、學歷證書號碼等重要信息,通訊地址必須詳細、準確,且在2021年8月前有效;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規、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3)網上報名結束后,考生須記住網上報名生成的報名號、用戶名和密碼。報考具體辦法可直接咨詢各地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
4.報名期間“研招網”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s://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學歷(學籍)核驗。
(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要求
1.考生(不含推免生)應在規定時間內在網上或到報考點指定地點現場核對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并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逾期不再補辦。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
2.考生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應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提交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3.所有考生均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擔。
4.考生應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5.考生應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四、報考資格審查
我校對考生網上填報的報名信息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材料進行全面審查,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
考生填報的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準予考試。
五、初試
(一)12月19日至12月28日,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
(二)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三)初試時間:12月26日至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不在規定日期舉行的研究生入學考試,國家一律不予承認。
(四)初試方式均為筆試,每科考試時間均為3小時。
12月26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論、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 外國語
12月27日上午 業務課一
12月27日下午 業務課二
(五)考試大綱及命題。各專業招生考試初試科目詳見我校招生專業目錄。其中,思想政治理論、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英語一、日語、英語二、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教育學專業基礎綜合、心理學專業基礎綜合、歷史學基礎、經濟類綜合能力、法碩聯考專業基礎(法學)、法碩聯考專業基礎(非法學)、計算機學科專業基礎綜合、法碩聯考綜合(法學)、法碩聯考綜合(非法學)等科目為全國統一命題科目,命題工作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組織,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編制或教育部指定相關機構組織編制,各地書店有售。
翻譯碩士英語、社會工作原理、教育綜合、新聞與傳播專業綜合能力、體育綜合、心理學專業綜合、漢語基礎、英語翻譯基礎、金融學綜合、統計學、國際商務專業基礎、社會工作實務、新聞與傳播專業基礎、漢語國際教育基礎、漢語寫作與百科知識等科目由我校根據各專業學位指導委員會提供的考試大綱或指導性意見命題;其他考試科目均由我校自主命題。考生務必按我校招生專業目錄的規定選擇相應的考試科目,否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六)考生須到報考點指定的考場考試,考場紀律及其他具體要求詳見《準考證》和各報考點通知。
(七)初試成績將按招生工作進程安排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公布,考生屆時可上網查詢打印成績通知。
六、復試
(一)我校在國家確定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福建省屬于一區范圍)基礎上,結合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確定我校碩士研究生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及其他學術要求。
(二)復試擬安排在2021年4月底前,復試錄取辦法將于復試前在我校研究生院和各學院(含學部、中心、黨校,下同)網站公布,考生根據各學院復試錄取實施細則要求參加復試。
(三)我校將在復試前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學歷(學籍)信息核驗有問題的考生,應在我校規定時間內完成學歷(學籍)核驗。
(四)復試內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外語聽說能力測試、專業素質和能力考核、綜合素質和能力考核、體格檢查等內容。復試采用筆試與口試相結合的辦法,采取差額形式,我校根據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確定各專業復試差額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體要求詳見當年復試錄取辦法。
(五)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成績;圖書情報、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旅游管理專業學位碩士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我校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六)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和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現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2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
(七)我校與中國科學院海西院、省內高校等有關單位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按照聯合培養有關規定執行。
七、調劑
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根據上級主管部門的錄取政策確定并在復試錄取辦法中公布,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填寫報考調劑志愿。我校不接收第一志愿報考其他院校的“少干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調劑。
八、錄取
(一)我校按照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劃(含各專項計劃)及相關要求開展招生錄取工作,綜合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心健康狀況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考生的考試誠信狀況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碩士研究生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是指在學校規定的修業年限內,全脫產在校學習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是指在學校規定的修業年限內,在從事其他職業或者社會實踐的同時,采取多種方式和靈活時間安排進行非脫產學習的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依據國家統一要求,執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碩士研究生畢業時,按照國家和我校有關規定發給注明相應學習方式的畢業證書;其學業水平達到我校規定的學位標準,可以申請授予相應的學位。
(三)碩士研究生按其就業方式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畢業后回定向單位就業。非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畢業時采取畢業研究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擬錄取為非定向就業的考生,憑《調檔函》在規定時間內將人事檔案寄達各學院黨委(有工作單位的報考者,須與原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關系),往屆生報到時還需上交工資關系證明材料,否則不予錄取。應屆生如不能按期將人事檔案調寄我校的,須由考生所在學院黨委出具書面情況說明,明確檔案不能及時調取的理由和擬寄出日期(寄達時間不得超過錄取當年9月1日)。擬錄取為定向就業的考生,不轉人事關系,應在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研究生合同》,上交《碩士研究生檔案審查表》,合同上的用人單位與報名時填寫的用人單位不一致的須在錄取前提交情況說明。
(四)保留資格:被錄取的新生,因工作需要,可申請保留入學資格,保留入學資格年限一般為1年。
九、入學
新生憑《錄取通知書》,按《入學須知》的要求按時辦理報到入學手續,學校將按有關規定開展復查工作。
十、違規處理
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并通報考生所在學校或單位。
對在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公平、公正行為的考生,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及相關規定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違法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相關單位將把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并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十一、學制和學費
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學制為3年,MPA全程學費48000元。
十二、其他
(一)本簡章由福建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若國家出臺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將根據實際作出相應調整并及時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公布。未盡事宜或與國家相關文件沖突之處均以國家相關文件為準。
(二)根據教育部招生有關規定,我校任何部門和工作人員不舉辦或參與舉辦考研輔導活動。
(三)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四)我校從2017年起不招收單獨考試碩士研究生,不開展破格復試工作。
(五)請考生關注我校研究生院和各招生學院網站,以便及時獲取有關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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