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費:627200
學制:2.5年
上課方式:集中班
國際公共管理專業是現代管理科學的分支之一,是適應于現代化政府管理的一種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高級工商管理是市場經濟中最常見的一種管理專業,二者結合成為清華大學一個致力于為一帶一路發展培養專業人才的研究生培養項目。清華大學與香港城市大學(國際MPA+EMBA)雙學位項目非全日制研究生,學制2.5年,學費68.68萬港幣。本科畢業滿六年即可就讀,可同時獲得清華大學MPA碩士學位和香港城市大學EMBA學位。清華大學在職研究生招生條件需要對相關專業有濃厚興趣、豐富的經驗和足夠時間參加學習在職研究生課程。請依據清華大學在職研究生招生簡章具體條件,報名時間,以及相關課程設定選擇適合自己的專業。
清華大學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直屬的全國重點大學,位列國家“雙一流”A類、“985工程”、“211工程”,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現有政治與公共政策研究所、政府管理與創新研究所、社會組織與社會治理研究所、國際發展與全球治理研究所4個常設研究所。
一、項目背景
為滿足“一帶一路”倡議對國際化復合型高級管理人才的需求,響應沿線國家和地區對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專業人才的渴求,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與香港城市大學商學院合作開展“公共管理-行政人員工商管理”(MPA-EMBA)雙碩士學位教育項目。
二、項目定位
雙碩士學位項目實現MPA項目和EMBA項目的深度融合,旨在培養熟悉“一帶一路”倡議及沿線國情區情,掌握PPP專業和現代公共管理、工商管理知識,兼具公共價值和企業家精神的PPP高級專業人才、引領國家發展與人類文明進步的公共事務領導者和具有創新思維的復合型高級管理人才。
三、項目特色
1.堅持國際化、交叉性和復合型的培養定位,幫助學員更好地認識PPP的意義、內涵和運作,熟悉“一帶一路”倡議,把握沿線國家或地區的發展機遇,運用復合型專業知識促進公共部門和私營部門之間的有效合作,提升中國及“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的國民福祉,促進全社會的健康可持續發展。
2.項目面向中國及“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開展PPP方向的MPA-EMBA雙學位教育模式,是亞洲首個MPA-EMBA雙學位項目。學員達到兩校各自學位標準后,可同時取得清華大學MPA學位和香港城市大學EMBA學位。
3.項目充分發揮清華大學與香港城市大學的師資優勢、學科優勢和國際品牌優勢,既為學員傳授公共管理和工商管理的專業知識,又滿足不同類型學員對中國國情、公共治理和公共政策等方面學習的需求。
四、報考條件
1.持有外國護照的非中國籍公民。
2.截止到我校研究生新生入學前,必須具有大學本科(或以上)畢業后六年以上(含六年)工作經驗。
3.品德良好、身體健康,愿意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及清華大學規章制度
4.漢語水平要求:能夠流利使用漢語。
5.申請人須承諾學歷、學位證書和申請身份的真實性,一經招生單位或認證部門查證為不屬實,即取消申請、錄取或入學資格。
五、申請辦法
1.申請時間:十二月初之次年三月中旬,請在規定的申請時間內登陸“MPA-EMBA雙碩士學位項目線上申請系統”進行在線申請,填寫申請信息,上傳所需申請材料(材料清單見下文)。通過資料審核的申請者將被通知填報清華大學申請系統。
2.報名費為300港幣。(通過資料審核的申請者,將被通知填報清華大學申請系統,并繳納申請費用800人民幣)。
3.申請材料清單
(1)個人陳述,篇幅1千字左右;
(2)學士(或以上)學位證明;
(3)由就讀學校官方簽發的本科或以上成績單;
(4)兩封在線推薦信,推薦人須為副教授或相應職稱以上的學者,或者相關行業內的資深專業人士;
(5)申請者個人普通護照(個人信息頁)。(對原為中國公民、后加入外國國籍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第三條,須同時提供無中國戶籍證明);
六、申請說明
1.通過資料初審的申請者,會被告知填報清華大學的申請系統并提交相關資料,之后進入復試階段。
2.清華大學不允許研究生同時有兩個及以上學籍。
3.上傳的各種證明、證書須是中文或英文的原件或公證件。如為其他語言的文件,須同時上傳該文件原件及公證后的英文或中文翻譯件。請用掃描儀將相關文件彩色掃描后上傳,不接受手機或相機拍攝的文件,不接受復印件。
4.上傳申請材料的同時須在線支付申請費。無論申請成功與否,申請費不予退還。
5.上傳申請材料不全或未交申請費,申請將不被受理。
6.學校在審核上傳的申請材料過程中,可能會要求部分申請者提供申請材料的書面版原件/公證件或者指定認證機構出具的認證文件供進一步查驗。申請者應保證所提供的申請信息及申請材料的真實與準確。一經招生單位或認證部門查證為不屬實,即取消申請、錄取或入學資格。
7.若上級部門出臺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本項目將做相應調整,并將及時予以公告。
8.無論申請成功與否,申請材料恕不退還。
七、考核、復試與錄取
本項目采用“申請-考核制”,即申請材料審核加復試的方式選拔。申請材料經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與香港城市大學商學院聯合審查,擇優遴選出進入復試人選。
本項目采取先申請先考核的多批次申請-考核模式,申請者盡早申請。
復試將采用面試形式。屆時將通知進入復試的申請者具體復試方式、時間地點等信息。
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與香港城市大學商學院根據申請材料、復試結果等綜合評核,擇優選拔,確定錄取名單,并在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網站和香港城市大學商學院網站同時公布。
八、入學
因本項目采取分段集中授課的方式,在清華大學和香港城市大學兩地授課,被錄取者就讀期間可持個人簽證入境中國大陸,但需按要求辦理香港學生簽證入境香港。
秋季學期在清華大學注冊報到,具體報到時間和要求以錄取通知書為準。
新生入學時須攜帶所要求的學位證原件供學校復核入學資格,并提交學校或認證機構出具的學位認證件原件。不符合入學條件者,取消入學資格。
九、培養安排
該項目為“一帶一路+PPP”方向的MPA-EMBA雙學位教育模式,主要依托清華大學MPA項目和香港城市大學EMBA項目展開,融合PPP專業知識及“一帶一路”相關內容。
本項目為非全日制,學制為2.5年,如有特殊情況,修業年限經批準不超過5年。采用分段集中學習的方式進行,每個月集中4天(4個工作日或者2個周末+2個工作日)。授課語言以中文(普通話)為主。
項目授課地點分別在清華大學和香港城市大學,專業實踐部分擬考慮安排在日內瓦或其它合適地區進行。
根據項目培養目標以及項目定位,課程內容涵蓋公共管理課程和工商管理課程,同時兼顧PPP領域的知識體系。公共管理課程主要包括核心課、選修課、前沿課三個部分,按照MPA學位要求,學生最終需要提交畢業論文。工商管理課程主要包括必修課與選修課兩個部分,按照EMBA學位要求,學生最終需要提交畢業設計報告。
十、學習費用
本項目學費為68.68萬港幣/生,其中清華大學收取學費28.8萬人民幣/生。統一由香港城市大學收取。
學費包括聽課費、教材講義費、學校和學院圖書館、計算機中心的使用費、論文答辯費等費用。此費用不包含學生上課所需的交通費、國際旅費、食宿費和海外實踐費等。
十一、學位授予
按照清華大學與香港城市大學學籍管理和學位授予的相關規定,完成培養方案規定內容,通過學位論文答辯,并經學位委員會審查通過者,同時授予清華大學公共管理碩士學位(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MPA)和香港城市大學行政人員工商管理碩士學位(Maste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Executive),EMBA)。
以上是清華大學與香港城市大學(國際MPA+EMBA)雙學位項目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簡章,詳情請咨詢線上客服或者直接報名有老師直接對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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